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或一定的規(guī)格。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長效機制,預防和減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決定》(甘政發(fā)〔20xx〕31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多發(fā)點段和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點段。
道路交通事故多發(fā)點段是指在一條道路上,在一定的時間段內,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數量或者特征與該道路其他正常位置相比明顯突出的某些地點或者路段。
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點段是指在山嶺重丘區(qū)公路的急彎、陡坡、臨水、臨崖、臨巖等危險點段以及由于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公路損毀、難以保證車輛正常通行、危及行車安全的某一地點和某一路段。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成立由分管領導為主任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協調委員會(以下簡稱協調委員會),協調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各級公安交管部門,具體負責日常相關事務;辦公室主任由公安交管部門負責人兼任。協調委員會成員由公安、交通運輸、安監(jiān)、建設、財政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四條 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職責:
(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是當地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責任主體,總體負責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組織協調和資金籌措等工作,對重點公路危險路段排查整治進行掛牌督辦。
(二)縣級以上協調委員會負責組織成員單位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路段進行會審,研究制定整治方案,計劃安排項目立項,落實責任部門,組織檢查驗收。
(四)縣級以上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組織公路管理部門實施本部門管轄路段內的'事故多發(fā)路段和存在隱患路段的整治工作。
(五)縣級以上建設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qū)域內城市道路危險路段和隱患點段的整治工作。
(六)縣級以上安監(jiān)部門負責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督查,重點公路危險路段整治工作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進行掛牌督辦。
(七)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條 排查內容:
(一)低于規(guī)定標準或符合規(guī)定標準但疊加、連續(xù)使用極限值設計的公路急彎、陡坡、連續(xù)下坡、視距不良、路側險要路段;
(二)交通標志標線、交通信號燈、安全防護設施缺失以及設計、渠化不合理的道路平交路口;
(三)高速公路及國、省道交通標志標線設置不合理,特別是高速公路限速標志設置及限速值設定,國、省道平交路口指示、讓行標志,彎、坡及通村過鎮(zhèn)等人口聚集區(qū)路段設施存在的安全隱患等; (四)農村公路特別是鄉(xiāng)村道路線形未與路面同步改造、安全設施缺失以及事故多發(fā)點段;
(五)城市道路交通渠化、標志標線、交通信號燈設置不合理以及行人過街設施缺失等點段。停車位等標線設置是否合理;機動車輛停車場是否配建到位等;
(六)新建、改建后的道路投入使用后存在事故頻發(fā)路段的排查以及道路配套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的排查
第七條 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籌措。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在每年的財政預算內安排資金專項用于非經營性公路危險路段的排查整治。具體由交通運輸與建設主管部門按照整治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協調安排。
第八條 經營性公路危險路段和隱患點段整治立項計劃,由各級公路經營投資公司制定并出資整治。
第九條 省管公路危險路段和存在隱患的點段整治立項計劃由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制定,報省協調委員會。
第十條 省協調委員會對上報的整治項目組織論證后提出整治計劃并報省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一條 各級協調委員會應根據當地人民政府批準的整治計劃,按照“先重后輕,先急后緩,實用高效”的原則,分解落實整治任務,制定整治方案并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治理責任單位或者公路管理機構應在整治項目完成后,報請同級協調委員會組織工程驗收。驗收內容主要包括整治工作完成情況、工程措施、安全設施、交通管理措施等。驗收合格后形成驗收報告。
第十三條 對不認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整治職責或者項目驗收不合格的單位,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道路交通安全協調機構將組成調查組,進行責任倒查;對查證屬實并負有責任的領導和責任人依法進行責任追究:
(一)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領導不力、制度不落實,受到上級領導批評、新聞媒體曝光的;
(二)對應該排查出來的隱患沒有排查出來,導致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三)對排查出來的隱患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四)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其他嚴重失職、瀆職問題的。
第十四條 本規(guī)定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2
學校安全負責人應當組織安全工作人員對學校進行經常性、專業(yè)性和綜合性的檢查,并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立即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制定整改計劃或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向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依照規(guī)定向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門要對排查上報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及時進行確認。屬于重大安全隱患的,安全管理部門應建檔監(jiān)控督辦;不構成重大安全隱患,但短期內難以消除的,要責成相關責任人進行整改。學校安全管理部門是學校重大事故隱患監(jiān)控和整改落實跟蹤督辦的內設機構,安全管理部門主任是責任人,督促有關的隱患責任人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對學校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監(jiān)控并跟蹤督辦,及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進度,督促有關責任人按整改方案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徹底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在整改期限內完成治理任務,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將有關安全隱患信息檔案或臺帳整理歸檔管理。具體排查建檔制度如下:
一、學校建立安全工作檔案,由學生保衛(wèi)科干事專人保管,校辦檔案室留底。
二、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分為學校安全計劃、總結;校舍安全;教育技術裝備安全;食品衛(wèi)生安全;學生宿舍樓安全;門衛(wèi)安全;綜治安全;消防安全;學生大型集會、活動安全等資料。學校安全領導機構、學校各類安全工作制度。學校各類安全工作預案,學校安全檢查記載,學校安全工作簡報,學校安全工作考評記載。安全教育資料及記載,安全工作會記載。
三、安全工作檔案管理人員要及時收集各種資料,分類整理,妥善保存。
四、安全工作檔案不得外借,不得涂改。查閱須經分管校長批準。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3
為進一步確立安全發(fā)展的理念,嚴格落實建設部關于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的落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和薄弱環(huán)節(jié),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減少建筑安全事故總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1.目的和內容:
1.1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保證電網、設備安全穩(wěn)定運行,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guī)定了事故隱患分類﹑排查、報告、整改及獎勵辦法。
2.適用范圍:xxxx供電有限責任公司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3.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副總經理為分管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部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負主要領導責任。各項目部安全員、班組長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副總經理、安全員或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公司領導報告。
3.3公司安生部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查、考核;負責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匯總和發(fā)放等。
3.4公司各站所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jiān)控治理。
3.5公司財務計劃部處負責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3.6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4.事故隱患
4.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4.2.1一般事故隱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4.2.2重大事故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站停電,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5.工作程序
5.1組織機構
5.1.1公司成立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分別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公司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經理助理任副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為成員。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生部,主要負責活動開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2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5.2.1隱患的排查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站所對各自區(qū)域進行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fā)現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5.2.2隱患的報告
5.2.2.1發(fā)現隱患一般采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公司安生部對各類隱患進行登記分類。
5.2.2.2報告形式
5.2.2.2.1報告一般采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況可采用口頭報告。
5.2.2.2.2在書面報告中,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生部,一份自己留底備查。
5.2.2.2.3公司在進行的專業(yè)安全檢查和各站所進行的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也應同時由公司進行登記備案。
5.3隱患的整改和驗收
5.3.1各部門發(fā)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按照本部隱患職責分工組織本部門專業(yè)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并在24小時內作出書面整改意見。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相關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系解決的自己聯系解決,不能自己聯系解決的,應立即報公司,公司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jiān)控。
5.3.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5.4檔案建立
公司應對各類人員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4
一、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和職業(yè)病防治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yè)病危害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隱患按危害程度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較大,一時難以全部整改到位,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的具體判定依據《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界定。
二、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堅持生產經營單位全面負責、政府部門依法監(jiān)管、社會和群眾廣泛參與的原則,實行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報、自改和政府部門監(jiān)督管理的排查治理閉環(huán)管理工作機制。
三、工作責任
(一)政府責任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qū)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領導,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協調解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事故隱患治理。
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fā)區(qū)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本轄區(qū)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并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管理職責。
村(居)民委員會發(fā)現其所在區(qū)域內存在事故隱患時,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并對當事人進行勸導和制止。
(二)部門責任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綜合監(jiān)督管理。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有關行業(yè)、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
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指導、監(jiān)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規(guī)程要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生產經營單位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應當落實下列責任:
1.建立全員負責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明確單位負責人、各業(yè)務部門(車間)、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班組負責人和具體崗位從業(yè)人員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
2.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編制隱患排查標準清單,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保障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專項資金;
4.對從業(yè)人員進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從業(yè)人員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5.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臺賬,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向從業(yè)人員通報;
6.定期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及時報告重大事故隱患。
(四)生產經營單位責任主要負責人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各項工作制度;
2.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資金的有效投入;
3.定期組織全面的事故隱患排查;
4.督促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作責任。
1.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標準清單等并督促執(zhí)行;
2.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教育和培訓情況;
3.指導、督促和檢查各業(yè)務部門(車間)排查和治理事故隱患;
4.組織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項目的立項審核、評估認定、登記建檔、實時監(jiān)控、督導督辦和驗收確認;
5.查處未按照規(guī)定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有關業(yè)務部門(車間)及其責任人員。
四、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
(一)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對下列事項進行排查:
1.依法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和職業(yè)病危害防治責任制、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的情況;
2.安全生產和職業(yè)病防治資金投入情況;
3.安全生產和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機構設置以及人員配備情況,從業(yè)人員安全生產和職業(yè)衛(wèi)生教育培訓、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4.存在危險或者職業(yè)病危害的場所和區(qū)域的裝置、設備、設施、工具的安全運行狀況以及日常維護、保養(yǎng)、檢驗、檢測情況;
5.爆破作業(yè)、大型設備(構件)吊裝作業(yè)、危險裝置設備試生產作業(yè)、危險場所動火及維修作業(yè)、有毒有害及有限空間作業(yè)、交叉作業(yè)、電氣維修作業(yè)等危險作業(yè)的安全管理情況;
6.作業(yè)場所安全生產風險、職業(yè)病危害告知情況;
7.已查出的事故隱患整改與落實情況;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jiān)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8.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發(fā)放和佩戴使用情況;
9.存在職業(yè)病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檢測和從業(yè)人員職業(yè)健康檢查及建立監(jiān)護檔案情況;
10.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配備及維護情況。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yè)人員應當在每班上崗操作前進行本崗位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操作。崗位安全檢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項:
1.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是否良好,安全防護、職業(yè)病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guī)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規(guī)定;
4.作業(yè)場地以及物品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齊全、完好,并正確佩戴和使用;
6.操作要領、操作規(guī)程是否明確。
當班生產活動結束后,從業(yè)人員應當對本崗位負責的'設備、設施、電器、電路、作業(yè)場地、物品存放等進行安全檢查。
(三)出現下列情況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專項事故隱患排查:
(1)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范發(fā)布或者修改;
(2)作業(yè)條件、設備設施、工藝技術改變;
(3)復工復產、發(fā)生事故或者險情;
(4)汛期、極端或者異常天氣、重大節(jié)假日、大型活動;
(5)其他應當進行專項事故隱患排查的情況。
(四)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發(fā)現事故隱患應當采取技術、管理措施消除,對無法自行消除的事故隱患應當立即向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有關負責人不及時處理的,可以向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主管部門報告。發(fā)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停止作業(yè)或者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qū)域。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相關違法行為的,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者舉報。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接到報告或者舉報后,應當按照職責及時組織核實處理;屬于其他部門處理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核實處理。處理結果應當及時告知舉報人。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舉報者的有關信息予以保密,經查證舉報屬實的,應當給予獎勵。
五、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
(一)生產經營單位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報告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并按照下列規(guī)定處理:
1.根據需要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局部或者全部停產停業(yè);
2.組織專業(yè)技術人員或者委托技術管理服務機構進行風險評估,分析事故隱患的現狀、產生原因、危害和整改難易程度;
3.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制定治理方案,明確治理目標、治理措施、責任人員、所需經費和物資條件、整改期限、監(jiān)控保障和應急措施;
4.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所在縣區(qū)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的現狀、級別和監(jiān)控保障措施,并及時報送風險評估結果、治理方案和復查驗收報告。
(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檢查發(fā)現的隱患,以及從業(yè)人員崗前檢查發(fā)現上報的隱患,要和被檢查部門責任人進行現場簽字確認、登記。
(三)生產經營單位對排查發(fā)現的一般事故隱患要立即整改,并建立整改臺賬。對不能夠立即整改的隱患,要按整改責任區(qū)劃、責任范圍向責任人送達《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消除事故隱患。
(四)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整改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應立即組織落實治理方案,消除事故隱患。隱患整改完成后,要向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上報整改完成報告。
(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在整改限期時間內,對整改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發(fā)現可能隨時會釀成事故的隱患,要立即責令停止作業(yè)或停止使用。緊急情況下,必須采取撤人、避險措施。
(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接到整改完成報告后,應進行整改情況檢查驗收,形成檢查驗收報告。對重大隱患整改情況應報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復查驗收,編制復查驗收報告。經治理符合安全生產條件,達到治理目標的,方可恢復生產經營或者使用。
檢查驗收和復查驗收報告應分別由單位主管安全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
(七)生產經營單位對已完成整改,經治理符合安全生產條件、達到治理目標的隱患,應進行銷號登記;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未符合安全生產條件、達到治理目標的隱患,再次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落實整改要求,直至完成整改、銷號。
(八)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重大事故隱患消除前或者消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或者職業(yè)病危害現場撤出作業(yè)人員,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并設置警示標志,必要時應當派員值守。事故隱患涉及相鄰地區(qū)、單位或者社會公眾安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立即通知相鄰地區(qū)、單位,并在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相鄰地區(qū)、單位應當支持配合。
(九)對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應當向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及時協調處理。
(十)對因自然災害可能引發(fā)事故的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接到自然災害預報后,應當及時向所屬單位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可能危及單位和人員安全的自然災害時,應當 及時采取停止作業(yè)、撤離人員、加強監(jiān)測等措施。
(十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臺賬,記錄排查事故隱患的人員、時間、部位或者場所,事故隱患的具體情形、數量、性質和治理情況。
(十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應當建立信息檔案,每項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建立一個專門的信息檔案,并至少保存3年。
具體包括下列內容:
1.載明事故隱患排查時間、具體部位或者場所、排查人員及簽名,以及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數量、具體狀況、級別、報送情況和監(jiān)控措施;
2.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形成的各種記錄,包括風險評估結果、治理方案、效果評價報告、復查驗收報告及報送情況等;
3.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報告以及相關會議紀要等其他正式文件。
(十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通過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平臺,每月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向所在地縣級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送月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十四)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工會通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除有保密規(guī)定的外,月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可以公開查閱,并在生產經營單位公開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30日。
(十五)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獎懲制度,鼓勵從業(yè)人員發(fā)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對發(fā)現、消除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十六)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擬定本行政區(qū)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綜合性政策和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綜合信息平臺,定期統計、分析和上報排查治理情況;
2.協調和指導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管理工作;
3.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
4.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責任人員向同級人民政府提出追究行政責任的建議;
5.對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人員進行獎勵。
(十七)各縣區(qū)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編制本行業(yè)、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標準清單,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平臺;
2.監(jiān)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依法查處未按照規(guī)定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的違法行為;
3.定期分析評估重大事故隱患,并承擔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工作;
4.按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通報本行業(yè)、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十八)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開展經常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檢查工作,在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事故隱患的,應當作好記錄,并按照下列規(guī)定采取現場處理措施:
1.能夠立即消除的,應當責令立即消除;
2.對立即不能整改到位的,下發(fā)執(zhí)法文書,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3.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4.對責令生產經營單位限期整改的隱患,整改時限到期后,要及時組織進行復查驗收,對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隱患要及時銷號,對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作出行政處罰或強制措施決定。
5.事故隱患消除前或者消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依法責令從危險區(qū)域內或者職業(yè)病危害現場撤出作業(yè)人員,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
6.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有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風險的,經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批準,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采取通知有關單位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等措施,強制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
6.有證據證明危害狀態(tài)可能導致職業(yè)病危害事故發(fā)生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封存可能導致職業(yè)病危害事故發(fā)生的材料和設備。
7.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局部或者全部停產停業(yè)的生產經營單位要求恢復生產的,應當向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組織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進行核銷,同意恢復生產經營;審查不合格的,不得恢復生產經營;經停產停業(yè)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予以關閉。
(十九)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鼓勵和支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引導生產經營單位采用先進技術排查治理事故隱患。
(二十)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分類分級監(jiān)督管理的要求,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年度監(jiān)督檢查計劃,并按照計劃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重點和定期的檢查或者抽查。
(二十一)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檢查記錄,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建立監(jiān)督檢查檔案,實行隱患排查整改閉環(huán)管理。
(二十二)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屬于其他部門負責監(jiān)管的事故隱患,應當及時登記并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屬于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移送。
(二十三)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實行掛牌督辦制度?h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直接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掛牌督辦時,應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自收到掛牌督辦通知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交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生產經營單位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時,應當提交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二十四)對事故隱患治理不力,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生產經營單位,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其錄入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庫,向社會公告,并通報有關主管部門、證券監(jiān)督管理和金融機構。
(二十五)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本行業(yè)領域已排查確定的重大事故隱患的責任單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等內容在政務網站上公開,有保密規(guī)定的除外。
(二十六)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本制度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處罰。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5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為了防治事故隱患,把事故泯滅在萌芽之中,F結合當前工作具體實際,特制定煤礦企業(yè)規(guī)章制定如下:
第一條隱患排查整改會議的組織召開、整改、資料的形成要求:
1、礦每周星期一的隱患排查會議由礦長主持,各分管副礦長、副總、部門負責人、基層單位負責人參加;專業(yè)每天的隱患排查會議由分管副礦長或托付的分管副總工程師主持,相關基層單位治理人員和部門人員參加;基層隊每班的隱患排查由值班隊長主持,班員參加。
2、對所排查的隱患必須按照“六定原則”降實整改,即:定項目、定措施、定資金、定負責人、定完成時刻、定復查人。
3、礦每周一的隱患排查會議以會議紀要的形式按照“六定原則”明確整改;專業(yè)部門、基層隊及班組排查的隱患“六定原則”和閉鎖循環(huán)整改要求做好記錄,并嚴格按要求予以降實整改。p
第二條“現場隱患”是指生產安全職能部門和“六條線”經過現場執(zhí)法檢查的形式確定的隱患,對現場隱患按以下程序進行閉鎖循環(huán)治理。
1、發(fā)覺隱患:各級治理人員在執(zhí)行下井帶班或日常入井檢查時,要突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檢查,尤其是重點工作頭面、日常安全治理的“死角”、“空白地帶”納入列表治理,有打算地開展別定期的.現場隱患排查。
2、填報隱患:各級治理人員出井后馬上在礦安全信息站填報隱患事情。
3、匯總隱患:由安全信息站人員對所填報的隱患進行分類匯總,并進行信息處理(在礦業(yè)公司安全信息系統上進行公布并跟蹤降實整改事情)。
4、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安監(jiān)部門在收到信息匯總后,對所填報的隱患進行梳理歸類,按“六定原則”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并且建立隱患登記臺帳,履行簽字手續(xù)。
5、實施整改:隱患整改責任單位必須依照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實施整改。各基層單位要按礦的統一要求建立隱患公示牌,對本單位負責整改的隱患整改事情進行公示,并及時修改、填充相關整改信息。
6、反饋整改信息:隱患整改完成后,隱患整改責任單位必須及時向安監(jiān)部門和復查部門反饋整改信息。一是及時在信息系統中錄入整改完成事情,二是將隱患整改復查申請單反饋到相關部門。
7、復查驗收:由安監(jiān)部會同業(yè)務主管部門組織復查驗收,復查事情及時在信息系統中錄入銷號或再次下發(fā)隱患整改通知書。
第四條對隱患復查的要求。
1、整改單位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后,嚴格按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時填寫復查申請單,交安監(jiān)部和專業(yè)部門后組織復查,并在安全信息系統上錄入整改事情。
2、復查時,負責復查的部門人員必須將復查卡帶到現場逐條逐項對比復查。復查后簽名返回信息站,由信息站統一進行銷號。
3、經復查未整改或整改未達到要求的,信息中心應及時反饋到安監(jiān)部門,并由安監(jiān)部門再次下發(fā)整改通知書,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五條實行隱患整改報告制度。
對查出的隱患按照a、b、c、d四級進行分類治理,分級整改。其中a類隱患(難以整改的重大隱患),由各專業(yè)部門每月24日前報礦安監(jiān)部統一上報礦業(yè)公司組織整改,各專業(yè)部門并且報分管上級分管部門備案;b類隱患(普通重大隱患)即由礦組織整改的隱患,每月25日前由各專業(yè)部門報次月隱患整改項目、責任單位、整改措施、完成時刻等到安監(jiān)部,必要時在礦長安全辦公會上提出并降實整改方案;c類隱患(相對整改難度較大的隱患)由各專業(yè)部門組織整改,并報礦安監(jiān)部門備案,安監(jiān)部門和專業(yè)部門作為重點進行日常監(jiān)控;d類隱患(普通現場隱患)由各單位組織降實整改,整改事情報礦安監(jiān)部門備案。
第六條加強對隱患排查整改事情的日常監(jiān)控力度。
安監(jiān)部門信息系統負責人每天對信息系統內的已通知隱患整改完成事情進行查詢,發(fā)覺未完成的必須查明原因,并對已完成的整改項目及時安排人員進行復查。在每周一的礦隱患排查會上通報本周所有隱患的整改完成事情,并對未完成整改的責任人的處罰進行通報。
第七條安全信息系統的治理。
1、各單位由隊長負責,并指定專人負責對信息的錄入和治理,一經發(fā)覺系統別正常或使用過程中浮現咨詢題或疑咨詢,及時與礦信息中心專管員聯系。
2、安全信息系統的要緊功能:
、虐踩卫碇贫炔樵兒蜕蟼。
、迫V職員身份信息查詢、井下全員考勤統計查詢。
、前踩顒拥挠涗浖安樵儭
、入[患排查整改
①隱患登記:對各級檢查人員檢查的現場隱患進行登記建檔。
、谡耐ㄖ簩Φ怯浗n的現場隱患進行篩選,通知到整改單位。
③整改事情:整改單位將整改實施內容及相關事情反映出來,確認完成整改。
、苷谋O(jiān)控:對隱患進行復查和對隱患相關信息實時監(jiān)控。對隱患到期未整改的用紅色報警;對整改完成未復查的用黃色報警;對復查經過的用綠色顯示。
、芍攸c監(jiān)控:錄入重點工程和重點防突頭面的相關信息,以便查詢和跟蹤監(jiān)控。
⑹報表統計。
、藬祿蠄。
第八條隱患排查與整改職責考核
1、基層單位隱患遲延整改或整改別合格的,按100元/條予以處罰,并按遲延日數累計。隱患罰款一律由單位治理人員承擔,其中單位黨政正職各承擔總額的25%,剩余部分由單位其它治理人員均攤。嚴禁將隱患罰款分攤給職員或在單位工資總額中抵扣。
2、未按要求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賦予專業(yè)部門和基層單位負責人100元/次的罰款(未按要求形成相關資料并報安監(jiān)部門備案的,視為未開展)。
3、未在信息系統上及時錄入完成事情,賦予基層單位隊長罰款20元/天,未及時填寫并返回復查申請單,賦予基層單位隊長罰款20元/次。
4、全礦各級治理人員月度隱患排查與整改職責納入安全業(yè)績考核,由安監(jiān)部每月5日前按規(guī)定考核,報礦相關領導審批后由工資科嚴格執(zhí)行。
第十條本規(guī)定從文件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其修改解釋權屬礦。
排查隱患是指經過隱患排查整改會議的形式確定的隱患,包括礦每周、專業(yè)每天和單位每班排查出的各類隱患。
為了預防事故,及時發(fā)覺和消除事故隱患,建立礦井隱患排查與整改的日常監(jiān)控機制,最終實現隱患排查整改閉鎖循環(huán)治理,結合礦業(yè)公司的規(guī)定和礦井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6
為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切實把預防工作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實處,強化崗位安全責任,確保學校財產和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崗位安全責任
校長為我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總責;安全保衛(wèi)干部為直接負責人,負責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的具體事宜,每一位教職員工嚴格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要求,確保各種教育教學活動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證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安全。
二、安全檢查
定期(開學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對全學校進行安全大檢查,每月應對我校安全隱患進行自我排查,發(fā)現隱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報。
1、排查校舍及設施設備安全隱患。
。1)、學校是否新出現危房;
(2)、是否存在繼續(xù)使用危及師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課、活動;
(3)、學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運轉;
。4)、學校圍墻及其他基礎設施有無安全隱患和警示標志是否損壞。
。5)、學校的視頻監(jiān)控系統是否運轉正常,攝像頭是否損壞。
2、排查學校食品衛(wèi)生安全隱患。
。1)、學校是否對食堂飲食衛(wèi)生工作實行目標管理;
。2)、學校食堂從業(yè)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和持證上崗;
。3)、食堂進貨、儲藏、加工和飯菜質量的監(jiān)督管理過程是否到位;
(4)、學校環(huán)境衛(wèi)生每日清掃是否堅持;
(5)、學校食堂有無安全隱患;
3、排查學校消防安全隱患。
。1)、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2)、滅火器材是否完好,滅火器內干粉是否充足;
。3)、消防報警裝置和應急照明裝置是否正常;
。4)、防火警示標志是否損壞;
。5)、學校危險化學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規(guī)定實行專人管理、專柜存放;
。6)、學校是否加強用火管制,校內是否存在學生使用明火的現象;
。7)、學校用電線路有無安全隱患。
4、排查學生路途安全隱患。
。1)、各班級對學生開展交通法規(guī)和道路安全知識的'教育情況;
(2)、禁止師生搭乘“三無”車(無駕駛執(zhí)照、無牌照、無客運執(zhí)照)、病車、超載車和禁止學生搭、騎摩托車上學回家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
三、整改措施落實
1、每學年開學前,放寒暑假、節(jié)假日前,必須開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每學期開學后第一周必須開展學生安全教育。
2、每兩周必須進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過程中,如發(fā)現問題,要及時上報并整改。
3、對在上級部門檢查中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不能整改到位的,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時進行反映。
4、每周對學生生活飲用水源的衛(wèi)生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每周開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員不定期檢查。
5、加強門衛(wèi)人員的管理,每周對出入登記和校園巡查登記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如有違紀情況,責令及時整改。
6、消防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排查時,排查人員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須由有安全知識和排查能力的人擔任。
8、在排查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得到批復意見后實施,以防事故發(fā)生。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7
一、 預防與排查:
1、 崗位安全責任:
校長為本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每一位教職員工應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要求,確保各種教育教學活動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證廣大師生的安全。
2、 安全大檢查:
定期(開學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對學校進行安全大檢查;每月應對本單位安全隱患進行自我排查。
3、 日巡查:
每天應對校園安全進行檢查,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通報到相關人員,按相關制度存檔備案。必要時應予以通報,下發(f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二、 報告與整改
1、 安全隱患報告:
(1) 每一位教職員工均有發(fā)現、報告和處置(能力范圍內)安全隱患的'義務。
(2) 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學校相關人員,學校應及時、妥善處置,消除安全隱患。
2、 安全隱患通報與整改:
。1) 安全隱患必要時可以通報的形式,予以通告。
。2) 安全隱患通告的責任單位應及時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隱患。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8
為堅持“安全為首要、排查為關鍵、穩(wěn)定為目標”的安全工作原則,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思路,特制定學校安全隱患和矛盾糾紛排查制度:
1、學校要加強安全隱患和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的.領導,組織學校各層次責任心強、工作認真細致的管理人員成立排查小組,確保排查效果。
2、學校安全隱患和矛盾糾紛實行月查制度。
3、安全隱患排查要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前后左右,天上地下;校園內外無遺漏”。
(1)查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包括校舍狀況、實驗教學設施、消防設施、體育設施、水電設施、學校車輛等。
(2)查教職工的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素質。
。ǎ常┎閷W校德育工作和法制安全教育。
。ǎ矗┎閷W校周邊治安秩序。
。5)查安全制度建設。
。6)查組織領導。
矛盾糾紛排查要做到“內外兼治,上下并查;事無俱細,防患于未然”。一是各層面全方位排查。二是關注重點人群。三是落實幫扶人員。四是確保糾紛徹底解決。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9
為有效防范各類災害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國家集體財產安全,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1. 排查整改各類地所安全隱患。定期排查學校教室、實驗室、禮堂、食堂、廁所、游泳池等重要場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有危房并及時加固檢修,確保整改到位。
2. 排查整改設施設備安全隱患。定期檢查學校教室和生活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重點檢查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設施和鍋爐、水電氣、體育場地與器材等重要設施設備的可靠性。要排查學校的衛(wèi)生設施、餐飲設施、日常飲用水的管理及衛(wèi)生情況。重點檢查學校的食品、飲用水和傳染病的防治情況。
3. 排枵整改交通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是否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不符合校車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用于接送學生的機動車輛是否經檢驗合格并定期檢查和維護、駕駛員資質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
4. 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學校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設置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5. 排整改管理安全隱患。排查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設和落實情況。重點排查學生宿舍的管理、集體活動的`組織和上下樓等人員集中時段的管控,確保學生校舍樓有人值班和出口暢通。嚴防在集體活動和上、放學等人員高峰時發(fā)生交通、擁擠踩踏等意外傷害事故的發(fā)生。排查學校安全管理責任責任制度,教師值班制度、門衛(wèi)制度、夜間巡查制度的落實情況。排查管制刀具收繳是否堅持制度化、日;,嚴防因管理疏漏而引發(fā)事故。
6. 排查整改校園周邊安全隱患。排查校園周邊環(huán)境,重點排查治安狀況、道路交通和經營場所是事業(yè)存在安全隱患。主動與工安、交通、工商等部門溝通,加強校園周邊秩序綜合治理,及時清理查處非法車輛和無證攤點,確保校園周邊治安穩(wěn)定秩序良好。重慶市合川鹽井中學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0
為有效防范各類災害事故發(fā)生,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集體財產安全,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1、排查整改各類場所安全隱患。定期排查幼兒園教室、實驗室、食堂、廁所等重要場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有危房并及時加固檢修,確保整改到位。
2、排查整改設施設備安全隱患。定期幼兒園教室和生活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重點檢查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設施和鍋爐、水電氣、體育場地與器材等重要設施設備的可靠性。要排查幼兒園的衛(wèi)生設施、餐飲設施、日常飲用水的管理及衛(wèi)生情況。重點檢查幼兒園的食品、飲用水和傳染病的防治情況。
3、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是否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不符合校車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用于接送學生的機動車輛是否經檢驗合格并定期檢測和維護、駕駛員資質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
4、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幼兒園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設置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5、排查整改管理安全隱患。排查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設和落實情況。重點排查學生宿舍的.管理、集體活動的組織和上下樓等人員集中時段的管控,確保學生校舍樓有人值班和出口暢通。嚴防在集體活動和上、放學等人員高峰時發(fā)生交通、擁擠踩踏等意外傷害事故的發(fā)生。排查幼兒園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教師值班制度、門衛(wèi)制度、夜間巡邏制度的落實情況。排查管制刀具收繳是否堅持制度化、日;,嚴防因管理疏漏而引發(fā)事故。
6、排查整改自然災害防范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校舍是否位于高坡下、河流水塘邊,是否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的危害,是否采取了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
7、排查整改幼兒園周邊安全隱患。排查幼兒園周邊環(huán)境,重點排查治安狀況、道路交通和經營場所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主動與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門溝通,加強幼兒園周邊秩序綜合治理,及時清理查處非法車輛和無證攤點,確保幼兒園周邊治安穩(wěn)定秩序良好。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1
為了進一步強化和改進小學安全工作,維護小學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廣生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各種擔心全因素的發(fā)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每學開學前,放寒暑假、節(jié)假日前,必需開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
二、小學每月必需進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過程中,如發(fā)現問題,要按時以文字形式報告到相關部門,以便得到按時處理。
三、每學安全員對校屬各單位開棧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有問題需要整改的部門單位,下發(fā)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門單位解決不了的上報到相關部門解決。
四、對小學食堂、小賣部、小吃店、生活飲用水源的衛(wèi)生情況,每周進行一次檢查;對食堂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不得上崗。
五、消防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要嚴格根據《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方法》的'有關規(guī)定加以施行。
六、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必需按時提出整改計劃、整改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期完成。同時整治完成后,要組織有關人員驗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不能投入運用。
七、每次排查時,排查人員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需有安全學問和排查力量的人擔任。
八、在排查的過程中,假如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專家進行鑒定,以防事故發(fā)生。
九、不認真嚴格執(zhí)行此排查制度的,施行領導責任追憲制。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2
一、危房檢查
學校安全組每學期開學初及學期末對學校的住房進行兩次次全面檢查,及時對危房進行排險維修,并書面上報存在的安全隱患。若遇風雨雪災等惡劣天氣,應及時采取安全預防措施。
二、水電檢查
1、學校用電管理人員每學期開學前對學校所有電路進行一次檢查、維修;對教室、用電設備每兩周進行一次安全排查,確保用電安全。
2、學校用水管理人員除確保管道暢道、師生正常用水外,還要定期對學校的水質進行監(jiān)測,保證學校的飲水衛(wèi)生。
三、設備檢查
1、學校安全組對學校的圖書室、實驗室、多媒體教室、微機室制訂科學規(guī)范的安全使用制度,加強防火防盜措施,嚴格實驗室藥品和器材的出入制度,每學期進行不少于四次的安全排查。
2、學校安全組對學校后勤設施定期進行必要的檢查。鍋爐要求每學期由專業(yè)人員檢測一次。
四、衛(wèi)生檢查
1、學校安全組組織各班生活委員每周對各班的`教室、衛(wèi)生區(qū)、廁所等進行一次全面的衛(wèi)生等級檢查,消除衛(wèi)生死角,保持環(huán)境衛(wèi)生,嚴防流行性傳染疾病的發(fā)生。
五、教室檢查
1、班主任對教室實施全天候管理,重點管理學生的出勤情況和行為表現情況,將每天的情況記錄在班級日志上,并按責任書要求處理問題。
2、學校安全組對教室在上課或課間進行監(jiān)管,一周一總結,并通報情況。
3、教師上課必須對學生的安全高度負責,發(fā)現問題必須及時妥善解決,并于課后向班主任反映。下課時間由班主任監(jiān)管。
六、學校周邊環(huán)境檢查
1、建立安全防控網絡,要求學校周邊的商店和小吃部不得容留學生玩耍,防止學生意外發(fā)生,學校不定期在課余時間進行檢查。
2、每周不定時地檢查街道的臺球室、網吧、游戲室等,檢查是否有學生參與,必要時與梅山派出所聯系,共同實施管治。
3、禁止陌生人、社會青年和外校學生進入校園,以免發(fā)生不必要的矛盾。若遇此類情況,值周校委會成員立即組織力量制止。
七、學校實行定期的日巡查、周巡查、月巡查等,每月進行一次地震逃生演練,確保師生安全。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3
第一條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齊尊雙鳳酒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和外委施工單位。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生產和輔助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基建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產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建設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 職責權限。
一、公司總經理對所屬各生產、建設單位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二、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各車間主管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監(jiān)督檢查重大隱患的整改治理進度。
公司其他業(yè)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四、各駐安監(jiān)處(站)協助單位負責人監(jiān)管安全生產隱患的日常監(jiān)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第五條 生產、建設單位將生產、建設項目、場所、工程發(fā)包、設備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嚴禁以包代管。生產、建設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安全生產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和有關業(yè)務部門報告。執(zhí)行公司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安全監(jiān)察部接到隱患報告后,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fā)現所報告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業(yè)務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并跟蹤到隱患得到治理。
第七條 隱患排查與治理所需的資金由公司及二級單位從專項資金中解決,要保證有充足的資金整改治理隱患并落實到位。
第八條 安全生產隱患確認與上報。
一、各二級單位每月一日前要將上月的A、B級隱患呈報公司安監(jiān)部,并提出整改意見,經安監(jiān)部確認安全隱患后,每月將隱患報表上報集團公司和地方煤礦安全監(jiān)察分局,并負責督察治理進度。
二、隱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隱患整改治理完成,對于不報隱患的單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費用。
第九條 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一、隱患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公司總經理、礦(廠)長全面負責;分管經理、分管礦(廠)長、各級總工程師組織各業(yè)務部門對隱患要抓緊整改,做到五落實,既“項目落實、設備材料落實、資金落實、時間進度落實、責任落實”。
二、對于一般隱患,由各單位(車間、廠、科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隱患,要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ǘ┎扇〉姆椒ê痛胧;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ㄋ模┴撠熤卫淼臋C構和人員;
。ㄎ澹┲卫淼臅r限和要求;
。┌踩胧┖蛻鳖A案。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單位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本規(guī)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向下屬單位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yè)、加強監(jiān)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
五、公司安監(jiān)部及各駐礦、廠、處安監(jiān)處(站)要對隱患進行跟蹤監(jiān)督檢查,直至隱患徹底整改解決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條 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當時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決。對隱患無防范措施的場所或單位,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改。
第十一條 生產、建設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將依法給予處罰。
第十二條 本辦法從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十三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在山東齊尊雙鳳酒業(yè)有限公司。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4
為切實加強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各類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有效預防事故的發(fā)生,為安全生產、安全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特制定隱患排查、整改、登記消除報告、隱患排查責任、事故隱患獎懲五項制度。
一、隱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實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環(huán)節(jié)、逐部位排查,掌握隱患的存在,分布情況,分析產生隱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人頭,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設備、設施是否處于正常的安全運行狀態(tài);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yè)場所安全生產狀況;從業(yè)人員是否經過三級培訓教育,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特種作業(yè)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從業(yè)人員在工作中是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發(fā)放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從業(yè)人員是否正確佩帶;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有無違章指揮,強令從業(yè)人員冒險作業(yè)行為;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對從業(yè)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為是否及時發(fā)現和制止;危險源的檢測監(jiān)控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情況。
4、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制度》執(zhí)行。
5、設立公開舉報電話,暢通隱患舉報渠道,鼓勵廣大職工積極參與和監(jiān)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對及時發(fā)現的重大安全隱患進行舉報,按照《事故隱患獎懲制度》標準兌現獎勵。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的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和責任。
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事故隱患是指生產作業(yè)過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才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做到防患于未然。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制定本制度:
1、隱患整改的基本原則是:“六定、五不準”;。六定:定安全隱患項目、定隱患整改措施、定隱患整改責任人、定隱患整改時間、定隱患整改質量要求、定整改驗收部門。五不準:凡個人能整改的不準推到班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準推到下班;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準推到車間(或分廠);凡車間(分廠)能整改的不準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準延遲時間。
2、各級各部門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重大隱患可直接上報公司主要領導,以保證盡快解決。
3、職工發(fā)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yè)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yè)場所。
4、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基層有條件整改的項目,要立即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實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存在的危險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無法保證安全的,要立即停產整改。
5、建立隱患整改督辦驗收制度。安全員要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由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并督促責任單位按時整改到位后,由安全員負責組織驗收,并簽署驗收意見。
6、對車間能整改的安全隱患,車間應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報安全員審查同意后整改。
7、凡本部門無力制定整改措施計劃的,應報安全科,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責任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進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諉、扯皮,拖期、延期。
9、各專業(yè)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驗收人對安全隱患的整除結果承擔驗收責任。
10、由于資金或技術問題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報告,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可列入下步整改計劃。
11、物資供應部門應對安全隱患整改所需的物資、器材的及時供應和產品質量負責,嚴禁購進假冒偽劣產品或“三無產品”;。
12、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書面資料,要認真填寫,并經有關人員簽字后存檔。
13、對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隱患的,視情節(jié)輕重對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給于經濟處罰,由此引起重大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對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檢查發(fā)現的安全隱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時限整改到位,由公司安全科組織協調整改到位后,書面申請下達整改指令的部門組織驗收。
三、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制度
1、設立“兩本臺帳”;即排查記錄臺帳和隱患治理臺帳,明確專人負責填寫、上報和存檔備案工作。
2、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明確人員,制定措施,落實整改資金,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3、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主管負責人接報告后應根據隱患等級作出立即整改決定或報告請示主要負責人。
4、一般隱患整改完畢并驗收合格后,在隱患治理臺帳上記錄并銷號,重大隱患整改完畢后,申請主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驗收銷號。
5、對上級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隱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結束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向負責督辦的單位提出書面復查申請,經審查合格后,方可銷號。
6、局面復查申請的主要內容包括,隱患類別,隱患部位,整改措施,投入整改資金,整改到位情況以及整改責任人。
7、對排查出的隱患以及隱患整改消除情況定期向上級主管單位匯總報告,接受上級單位的指導和監(jiān)督。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派查治理長效機制,推進公司安全隱患派查治理工作,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對于一般性事故隱患,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應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公司將聯系相關部門技術人員做出暫時局部或者全部停產停業(yè)使用的強制措施決定,并督促有關部門進行限期徹底整改。第二條、任何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有關公司舉報。公司接到事故隱患舉報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所舉報事故隱患應由其他部門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第三條、事故隱患的范圍
1、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
2、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設備缺陷等。
3、建設、施工、檢修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各種傷害。
4、停工、生產、開工階段可能發(fā)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職業(yè)病、職業(yè)中毒的勞動環(huán)境和作業(yè)條件。
6、在敏感地區(qū)進行作業(yè)活動可能導致的重大污染。
7、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理活動(包括停用報廢裝置設備的拆除,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理等)。
8、可能造成環(huán)境污染和生態(tài)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
9、以往生產活動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
第四條、結合安全生產會議制度每周應會同各相關部門,對廠區(qū)進行隱患排查一次,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對所排查的安全隱患,由公司同相關部門編制整改措施,并下發(fā)《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由各車間、部門負責人負責落實整改。
第五條、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負責整改的部門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事故隱患在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或者停止作業(yè),對難以暫;蛲.a停業(yè)的相關生產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包括: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以程度分析、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六條、事故隱患堅持“誰存在事故隱患,誰負責監(jiān)控整改”;的原則,由存在事故隱患的車間、部門組織整改,整改責任人為各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
第七條、整改工作結束后,整改部門要按要求寫出隱患整改回復報告,由公司領導組織檢查驗收。對整改措施不到位,檢查驗收不合格,事故隱患未消除的應停止其相關設施、設備的運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運行。
第八條、公司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懲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部門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九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企業(y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內容
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內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3定義
3.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
1)一級重大事故隱患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后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yè)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2)二級重大事故隱患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yè),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三級重大事故隱患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局部停產停業(yè),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
4職責
主要負責人負責全廠隱患自查帶頭工作,并簽發(fā)全廠性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jiān)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zhí)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對全廠性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車間領導負責生產車間隱患自查工作;并簽發(fā)車間級隱患整改通知單;各車間成員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jiān)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zhí)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車間領導負責對生產車間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隱患排查專家組負責專家隱患排查工作:并簽發(fā)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jiān)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zhí)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隱患排查專家組對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安全部編制安全檢查計劃,管理各項安全檢查表。定期評審修改安全檢查表。
主要負責人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審批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登記工作。
5工作要點
5.1隱患自查
企業(yè)開展全廠性隱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生產車間開展隱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組(工段)每天或每班應檢查各崗位、工藝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完好情況,是否存在事故隱患。企業(yè)主要領導和各分管領導應親自參加全廠性檢查活動,并隨機抽查車間、班組隱患自查情況,對發(fā)現的重要情況應及時研究整改;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員應深入車間班組,督促、規(guī)范和指導隱患排查工作。
5.2重點部位“九必查”;
企業(yè)在隱患排查中應突出重點,做到“九必查”;
1)重要生產車間、原料和產品庫區(qū)、企業(yè)供電、供水、供汽、供風等部位的安全運行狀況必查;
2)工藝技術管理、“工藝變更管理”;制度執(zhí)行情況必查;
3)設備維護保養(yǎng)、主體設備、等設備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必查;
4)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必查;
5)設備檢修作業(yè)、臨時用電作業(yè)環(huán)節(jié)的防火、防爆制度執(zhí)行情況必查;
6)企業(yè)防雷、防汛、防臺風、防構建筑物倒塌、防靜電、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必查;
7)崗位操作人員接受安全技能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勞動保護、自覺執(zhí)行操作規(guī)范和應急處置技能情況必查; 8)企業(yè)應急救援預案、救援物資儲備、與當地政府部門應急聯動機制、“清潔下水”;防止環(huán)境污染措施情況必查; 9)新改擴建建設項目設立批準、安全防護設施設計審查、試生產方案備案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等審查程序執(zhí)行情況必查;
5.3隱患排查情況定期報告
企業(yè)建立班組、車間(部門)、企業(yè)、安監(jiān)部門逐級報告隱患自查自改情況的機制,即:班組自查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上報給車間;車間自查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上報廠級領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企業(yè)發(fā)現重大隱患和緊急情況時,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縣級以上安監(jiān)部門。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15
1.背景和目的
本制度旨在規(guī)范公共場所的安全管理,保障公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減少公共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2.主要內容
確定公共場所的分類和安全等級;
規(guī)定公共場所的`安全設施和消防設備配置要求;
制定公共場所的巡查檢查和應急預案;
加強對公共場所的安全培訓和宣傳教育。
3.安全管理措施
公共場所分級管理:根據場所的性質和規(guī)模,劃分為不同的安全等級,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
安全設施配備:要求公共場所建立健全安全設施,包括監(jiān)控系統、疏散通道、滅火器等;
巡查檢查制度:制定巡查檢查制度,明確巡查頻次和內容,及時發(fā)現和處理安全隱患;
應急預案制定:公共場所應制定應急預案,包括火災、地震等突發(fā)事件的處置流程和責任分工;
安全培訓和宣傳教育:加強對公共場所員工的安全培訓和宣傳教育,提高其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4.監(jiān)督與處罰
加強對公共場所安全管理的監(jiān)督,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機制;
對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公共場所,依法進行處罰,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相關文章:
安全隱患排查通告03-15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1-17
安全隱患警示語03-12
車輛隱患排查及整改措施10-19
排查整治工作措施通用10-19
兒童居家的安全隱患有哪些05-14
幼兒園安全排查整治方案11-18
體育課的安全隱患要注意09-18